信息技术学习评价标准


信息技术测评内容

信息技术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学习品质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信息技术教学活动的出勤、平时作业和课堂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和掌握本学期为主的信息技术学科知识和技能方面的程度,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知识60分,操作技能40分。理论知识部分可以以笔试形式进行,操作技能部分要求学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在电脑上独立完成一个电脑作品。

1. 所有评价结果都用APE表示,分别代表“优秀”、 “合格”、“需努力”。学期评价等第要充分重视学生互评的作用,可先确定AE等。

2. 每个学期评价一次(初三下除外)。有关材料公示并存档。

3. 需提供参加各类比赛获奖证书和相关学习活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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